question-icon 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兄弟姐妹几个,有的对父母不管不顾,没怎么尽过赡养义务。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如果以后涉及遗产继承,像这种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还能不能有继承权呢?主要是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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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首先得明白什么是继承,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对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简单说,自然人死亡后,他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会由法定的亲属来接收,这就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权是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的重要财产权,而且获得遗产是无偿的,不需要花钱去买。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参与了;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面说的子女,不管是婚生的、非婚生的,还是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从这里能看出,法律并没有直接把没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的继承权给剥夺。 不过,虽然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就不一样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就是说,有能力赡养却不赡养的子女,在分遗产时会受到影响。 另外,子女要是存在一些严重的行为,是会丧失继承权的。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继承权丧失:指本来有继承权的人,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一些严重行为,从而失去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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