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追尾右转车,责任该如何认定?
我开车直行时,前面一辆车突然右转,我来不及刹车就追尾了。现在双方就责任认定有争议,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谁该承担责任,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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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定直行追尾右转车的责任归属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交通法规来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交通法规遵循让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如果右转车辆在没有合理让行,突然右转,导致直行车辆来不及反应而追尾,那么右转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因为它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影响了正常直行车辆的行驶安全。 然而,如果直行车辆存在超速、跟车距离过近等违法行为,即使右转车辆有一定过错,直行车辆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若直行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制动,就会增加追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时直行车辆也难辞其咎。 要是事故发生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右转车辆没有让行直行车辆导致追尾,右转车辆通常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直行车辆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责任划分就需要进一步考量。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故时,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车辆行驶轨迹、速度、刹车痕迹等多方面的证据来准确认定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作为确定双方责任和后续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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