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有哪些费用?


在车祸赔偿中,所涉及的费用种类较多,我们可以从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来详细了解。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就是你因治疗车祸所受伤害而花费的各类医药费用。护理费是指在你治疗和康复期间,因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你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是你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补助。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就是你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工资等收入。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你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而产生的费用,比如假肢、轮椅等。残疾赔偿金是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要是不幸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赔偿。 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车上物品的损失等。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还应当赔偿你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果你的车辆是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也应当赔偿。另外,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