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风偏瘫者打架打死人需要赔多少钱?

我是个中风偏瘫患者,与人起冲突打架时不小心把人打死了。我现在特别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得赔对方多少钱,想了解下赔偿的具体情况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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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范畴。通俗来讲,就是因为一方的侵权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需要对受损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到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是指为了救治死者而产生的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护理费,如果死者在受伤后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照死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需要以正式票据为凭。 营养费,根据死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死者生前有被扶养人,还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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