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力救济的制度架构是怎样的?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可以自己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我国,私力救济主要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类型。自卫行为又可分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在面对歹徒持刀抢劫时,我们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紧急避险则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为了躲避泥石流,不得已闯入他人住宅暂避。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等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自助行为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承认自助行为的合法性的。这些条件一般包括: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救助;采取的手段适当;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等。比如,在饭店用餐后,顾客拒绝支付餐费准备离开,饭店老板在来不及报警的情况下,暂时扣留顾客的财物或限制其离开,等待警察到来处理。 私力救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其特定的制度架构,它是公力救济的补充,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可能会构成侵权甚至犯罪。我们在遇到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要正确运用私力救济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