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有哪些司法解释?

我朋友因为涉嫌盗窃罪被抓了,我想了解下最高院对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像盗窃金额多少算犯罪,不同的盗窃情形是怎么认定和量刑的,这些司法解释能让我对盗窃罪有更清晰的认识,也能知道朋友这个事情大概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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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解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2日公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盗窃罪的认定与处罚等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对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进行了明确。根据该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的盗窃情形也有相关解释。比如,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再者,在量刑情节方面也有规定。解释第二条明确,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等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此外,该解释还对盗窃未遂、盗窃文物、偷开他人机动车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盗窃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处理。总之,该司法解释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和处理盗窃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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