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判刑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因为盗窃被抓了,我想了解下现在盗窃判刑的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具体判多久是怎么定的,不同金额的盗窃会有怎样不同的量刑,还有哪些情节会影响最终的判刑结果呢?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所以想弄清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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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判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盗窃判刑的标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然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概念。“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此外,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是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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