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老公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到底归谁呢?

我和老公婚内他赠予了我一套房产,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了,不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该怎么分。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和老公平分,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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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内老公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赠与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房产仅归属于配偶一方。例如,老公在赠与房产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清楚地写明这套房子是单独赠予妻子个人的,并且房产证上也只有妻子一人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该处房产原则上应被认定为配偶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一般归受赠方个人所有。这是因为明确的约定表明了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法律尊重这种意愿,保障个人财产权益。 其次,若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明确的赠予指向一方的声明,或者约定不明了。比如,老公只是口头说把房子给配偶,但没有形成书面的、明确的协议,或者房产证上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通常被认为是对夫妇两人的赠予,从而使其成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遵循均等原则加以分配。当然,在实际分配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照顾较多、付出较多,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或者付出较多的一方一些财产份额。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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