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是怎样的?


《苏州市吴中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是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房屋拆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旨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以下为你详细解读其中一些关键内容。 首先是拆迁管理方面。拆迁人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这就好比你要开展一项特定活动,得先拿到官方认可的‘通行证’。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如果需要延长拆迁期限,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关于拆迁补偿与安置,这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部分。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作为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则是给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拆除的房屋。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比如说,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位,房屋的补偿价格可能相对较高。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与被拆迁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相当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差价。 此外,该办法还对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补助和奖励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拆迁评估机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抽签确定。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总的来说,《苏州市吴中区农村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当地农村房屋拆迁提供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保障了拆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相关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确保了办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