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有涉嫌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事务时,想了解如果税务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了,他们一般会采取什么处理方式呢?这对后续的案件走向和相关人员会有什么影响,我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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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犯罪
  • #案件移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税务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有涉嫌犯罪的情况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会对各种税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涉嫌犯罪则意味着该违法行为可能已经超出了一般行政违法的范畴,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税务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该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税务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税务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标准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税务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税务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此外,税务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税务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总之,税务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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