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等于什么乘以什么?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在不同的税种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有所不同。 对于增值税来说,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这里的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在消费税中,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企业所得税方面,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