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体户核算成本不清楚时如何收税?

我是个个体户,平时记账比较混乱,成本核算得不清楚。现在到了收税的时候,我就很发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会怎么对我收税,我该按照什么标准来交税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收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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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户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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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体户核算成本不清楚时,税务机关通常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确定其应纳税额。核定征收是一种在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个体户如果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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