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我朋友最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旷工了几天,结果单位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他心里很不服气,觉得自己虽然旷工了,但单位是不是也应该给点补偿。想知道像这种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到底有没有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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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其行为构成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旷工行为干扰了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影响企业日常运营。例如,某员工在没有任何请假或合理事由的情况下,连续多日未到岗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就无需支付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员工旷工是由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比如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发放薪酬待遇、未能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等,使得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即便劳动者未能严格遵守考勤规定,也未必构成旷工。若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承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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