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算自动离职么?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旷工了几天,现在公司说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不是就等同于自动离职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两者到底有没有区别,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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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自动离职。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而旷工是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班的行为。两者的性质和行为表现是不同的。 其次,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连续旷工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等同于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最后,用人单位如果要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提前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原因等,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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