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加侧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生孩子的时候出现了撕裂和侧切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在什么情况下算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不算。想知道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的标准是什么,撕裂加侧切一般符不符合这个标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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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撕裂加侧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范畴。同时,该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在分娩过程中出现撕裂和侧切的情况较为常见。正常情况下,为了帮助胎儿顺利娩出,避免产妇会阴严重撕裂,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侧切操作,这属于合理的医疗手段,一般不算医疗事故。然而,如果医生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比如侧切时机选择不当、侧切角度和长度不合适、缝合操作失误等,并且这些行为导致产妇出现了额外的、不必要的人身损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怀疑撕裂加侧切属于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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