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不生孩子,丈夫坚决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了,一直没孩子。现在丈夫坚决要离婚,我心里很纠结,也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应对。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财产会如何分割,我有没有什么权益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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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从离婚程序说起。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你们的情况中,如果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比较便捷的方式。 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丈夫坚决要离,他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虽然结婚十年未生育孩子可能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 关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分割财产。同时,若你在婚姻中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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