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因不孕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结婚几年一直没孩子,最近他以我不孕为由提出离婚。我不想离,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离婚,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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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丈夫以妻子不孕为由提出离婚,法院不会仅仅因为这一个原因就直接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不孕并不在法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内。也就是说,单纯的不孕不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不孕的原因以及双方对于婚姻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且能够证明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如果经过多次诉讼,并且双方感情状况确实没有改善,法院也有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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