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不能生育,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和妻子结婚几年了,一直想要个孩子,但妻子被查出不能生育。我和家人都很希望能有后代,我心里很纠结,也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提出离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最终能不能离得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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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一方不能生育,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在实践中,法院审理这类因女方不能生育而男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时,不会仅仅因为不能生育这一个原因就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婚姻基础(当初结婚时感情怎么样、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等)、婚后感情(婚后相处是否融洽、有无共同经历等)、离婚原因(除了不能生育,是否还有其他矛盾)、夫妻关系的现状(目前两人是分居还是共同生活,相处状态如何)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要是因为女方不能生育,导致夫妻之间矛盾重重,交流减少,感情逐渐淡漠,甚至分居,经过法院调解也无法和好,那么法院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虽然女方不能生育,夫妻感情却依然较好,双方还愿意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女方是因为患有重大疾病导致不能生育,且在婚前没有如实告知男方,根据《民法典》规定,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意向,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恶化,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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