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十年有两个小孩,离婚后会是一人一个吗


离婚后有两个孩子,并不一定就是一人一个。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并且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孩子一人抚养一个,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协议执行的。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法律尊重双方达成的合法合理的约定。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来判决。该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比如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通常随母亲生活,若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才可能判给父亲;孩子平时的生活环境,一直跟随一方及该方的父母生活,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双方的经济能力,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一方有优势;还有双方的身体状况、品德习性等。如果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获得抚养权的概率就低。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八周岁,他们明确表示愿意跟同一位家长生活,法院也会尊重他们的意愿。 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让孩子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人一个来分配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志是独立的、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民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