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此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量刑标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退赔情况等因素来量刑。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可能会从轻处罚;如果是累犯,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