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住院期间有哪些待遇?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正在住院。我想了解一下,在住院这段时间里,我能享受哪些待遇呢?想具体知道从费用报销、工资发放等各方面,法律都有怎样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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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住院期间能享受多种待遇,这是法律为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所做出的规定。 首先是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且,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明确规定。 然后是生活护理费用。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另外,若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会按照统筹地区的情况来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的组织,很多工伤待遇的确定都需要其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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