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椎骨折医疗事故鉴定是几级?
我之前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胸椎骨折了,现在想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不清楚胸椎骨折这种情况在医疗事故里会被鉴定为几级。我很关心这个鉴定结果,它会影响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一般胸椎骨折医疗事故鉴定是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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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胸椎骨折医疗事故鉴定的级别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医疗事故鉴定,简单来说,就是专业的鉴定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分析、判断,并给出事故等级等结论的活动。 对于胸椎骨折医疗事故鉴定的级别,这要依据具体的损伤情况和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来判定。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如果胸椎骨折导致患者双下肢肌力0级,伴大便、小便失禁,这种严重的情况可能会被鉴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要是胸椎骨折致使患者截瘫或肌力3级以下,并伴有大便和小便失禁,有可能被鉴定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当胸椎骨折引起一肢肌力3级以下,或者双下肢肌力4级以下,或者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以下,一般会被鉴定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而如果胸椎骨折仅造成了相对较轻的影响,如局部疼痛、轻度活动受限等,可能符合四级医疗事故的范畴。 总之,胸椎骨折医疗事故的具体鉴定级别需由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结合患者的实际病情和恢复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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