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辆受损停车场不买单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结果车辆受损了,找停车场索赔,他们却不赔。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三种情形是停车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呢?我就想弄清楚自己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之一。
展开 view-more
  • #停车场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却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并非所有情况下停车场都需要为车辆受损买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车辆受损停车场不买单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车辆受损是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车辆在停车场内因不可抗力因素受损,停车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一场突如其来的罕见暴雨引发洪水,淹没了停车场,导致车辆被浸泡受损,这种情况下停车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形是车辆受损是由车主自身的过错造成的。车主对自己的车辆负有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如果因为车主自身的疏忽、不当操作等原因导致车辆受损,停车场无需负责。比如,车主没有按照停车场的规定正确停放车辆,将车停在了禁止停车的区域,或者没有锁好车门、车窗,导致车辆被盗抢或遭受其他损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停车场没有过错,车主应自行承担车辆受损的后果。 第三种情形是车辆受损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且停车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停车场作为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有义务保障停车场内车辆的安全,但如果车辆受损是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的,且停车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监控设备、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尽到了应有的管理职责,那么停车场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车主应向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主张赔偿。例如,第三人在停车场内故意划伤车辆,停车场在发现后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这种情况下停车场无需对车辆受损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当车辆在停车场受损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停车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停车凭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