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有哪些条件?


土地出让指的是国家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土地出让所需的条件。 从土地本身的性质来看,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能够进行出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需先经过法定程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才可以出让。 在规划方面,土地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这就保证了土地出让后的开发建设符合城市整体发展的需要。 关于权属问题,出让的土地应该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土地前,会对土地的权属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才能进行出让。否则,可能会给土地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土地出让还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根据不同的土地用途和面积,需要经过相应级别的政府审批。例如,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未经合法审批的土地出让是无效的。 此外,对于出让土地的开发建设,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比如,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为了防止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总之,土地出让的条件涉及土地性质、规划、权属、审批等多个方面。这些条件的设定是为了规范土地市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参与土地出让项目时,一定要充分了解这些条件,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