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年缓三年是否要坐牢?
我被法院判了三年缓三年,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需不需要去坐牢,心里一直很忐忑。想了解一下,判三年缓三年这种情况到底还用不用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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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年缓三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属于缓刑制度的范畴。缓刑,通俗来讲,就是给犯罪人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要是违反规定,就可能要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判三年缓三年,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给予三年的缓刑考验期。 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三年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那么三年考验期满后,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坐牢了。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要去坐牢了。另外,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同样会被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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