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哪些?


侵权免责事由,简单来说,就是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被告可以依据某些法定理由,不用承担或者减轻侵权责任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侵权免责事由。 首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仍然无法避免损害的发生,那么就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其次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当一个人面临他人的暴力袭击时,采取合理的防卫措施将袭击者打伤,这种情况下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为了躲避突然冲出来的车辆,司机将车驶入旁边的农田,对农田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这种情况下就属于紧急避险。 此外,受害人故意也是一种免责事由。如果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例如,某人故意跑到正在施工的道路上,导致自己受伤,施工方在已经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还有一种是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甲的宠物狗被乙故意激怒后咬伤了丙,那么丙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乙来承担,甲可以免责。 总之,侵权免责事由是法律赋予行为人的一种保护机制,但在具体适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