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从注册到可以使用需要经历什么?
商标从注册到能够使用,这一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商标查询阶段。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申请人需要进行商标查询。这一步骤就像是在开店前先看看有没有人已经用了类似的名字。查询的目的是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从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成功率。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但为了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进行查询是非常有必要的。
接着是商标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这就好比你要告诉商标局,你打算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这个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之后是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再之后是实质审查。商标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商标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等。如果实质审查不通过,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初审公告也是重要的一环。申请的商标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等过程,商标局会对符合规定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初步审定的商标才能核准注册。
最后是注册核准。经过三个月异议期而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获得注册核准,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此时,申请人就拥有了商标专用权,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