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


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对于原告来说,如果是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像身份证、户口簿等,这能证明您的身份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比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同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而被告如果是自然人,同样要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就需要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这样能明确被告的主体信息。 其次是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材料,也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等。这些材料能清晰地表明事故的责任划分和涉及的相关车辆、人员情况。 再者是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在人身受损方面,要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这些能反映您的病情和治疗过程;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用于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含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等)、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按地区标准)、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在财物受损方面,需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和维修发票,以此确定财物的损失程度和维修费用。 如果涉及停产停业损失,要提供正常经营的证明和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准备好上述各类材料,能更好地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