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商后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交通事故协商后进入法院判决程序时,法院的判决依据有多个方面。首先,需要了解交通事故协商在法律上的性质。交通事故协商后双方通常会签订协议,这其实就是一个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交通事故协商中,双方达成的协议一般具有合同效力。如果这个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院会尊重这个协议。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赔偿金额和方式,法院大概率会支持这样的约定。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会完全按照协商结果判决。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在协商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像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有错误理解,或者赔偿金额的计算有重大失误等,法院可能会撤销这个协议,重新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又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要是一方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商协议,法院也会对协议进行重新审视。还有,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协议中约定逃避法律责任等,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一般会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等作出的对事故责任划分的文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法院会结合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总之,交通事故协商后法院的判决并非简单地遵循协商结果,而是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