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意外身亡的赔偿是怎样的?

我家人遭遇交通意外不幸身亡了,我们都很悲痛。现在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具体的流程又该怎么走呢?真的很需要这方面的知识来处理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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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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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身亡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责任划分。在交通事故中,通常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若肇事方承担全部、主要、同等或者次要责任,其赔偿的比例和范围会有所不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某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年5万元,死者不满6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第二类是丧葬费。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第三类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抚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四类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亲人离世遭受精神痛苦的补偿,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最后,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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