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死亡,现在特别害怕会被判刑坐牢。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会坐牢啊,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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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要坐牢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这个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怎样的情形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并且你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三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 不过,如果虽然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但你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一般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不需要坐牢。但可能仍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即使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些都可以认定为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或者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会坐牢,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存在逃逸等情节,以及事后的处理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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