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我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我不太清楚认定合同效力都看哪些方面,是条款内容,还是签约流程?想知道具体依据什么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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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合同主体方面。合同主体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得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他们不能清楚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是意思表示。这指的是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愿要真实。也就是说,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房东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让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就属于欺诈,承租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然后是合同内容。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合同约定将房屋用于违法活动,那这样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是形式要件。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避免纠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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