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想了解下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鉴定具体是怎样的,比如鉴定机构怎么选,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鉴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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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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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程度的重要过程,这一鉴定结果对事故的处理和赔偿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鉴定的启动时间。一般而言,在治疗终结后就可以申请鉴定。所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比如骨折患者,经过治疗后骨折部位愈合,医生认为后续不会再有重大变化,就可以视为治疗终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接着,来谈谈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由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或者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这样得出的鉴定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然后是鉴定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一是事故认定书,它记录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和责任划分;二是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能反映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三是伤者的身份证明,用于确认伤者的身份信息。 再说说鉴定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伤者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第二步是缴纳鉴定费用,费用标准因地区和鉴定项目而异。第三步是进行鉴定,鉴定人员会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询问病史等,综合各项因素确定伤残等级。最后,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报告,明确伤者的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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