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范围是什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事后想想很担心这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想知道交通肇事逃逸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界定的,要是真的算逃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心里一直很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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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情形包括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等多种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的范围界定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明知道发生了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明显的逃逸行为;还包括当事人自认无责任,驾车驶离的;有酒驾、无证驾驶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又返回的;送伤者去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的;送伤者去医院,留下假信息后离开的;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并且否认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知情的;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不足,未留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的这些情况。 至于处罚,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尚未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肇事逃逸者还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就更严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所以,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不应该被提倡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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