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诉讼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交通诉讼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有多种。 首先是先行交费,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 - 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这是因为不同标的额案件,律师付出的时间、精力等不同,所以收费有差异。《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会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这种收费方式就是基于这些因素确定的。 其次是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 - 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 - 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这种方式下,律师和委托人共担风险,如果案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律师可能收费较少,这就激励律师更努力办好案件。 然后是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单项收费项目。比如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办理财产保全600元/件,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 - 2000元/件 。 各地收费标准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为准。而且律师收费还会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和知名度等影响。所以,在聘请律师时,一定要和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充分沟通收费情况,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金额等内容,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先行交费:就是在案件处理前期,委托人按照一定标准向律师支付费用,后续根据案件进展和约定可能有其他收费情况。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