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轻微骨折误工费算几个月?

我家人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轻微骨折,现在涉及到误工费赔偿的问题。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误工费具体该算几个月,想了解下是有固定的时间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以及需要哪些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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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轻微骨折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未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嘱休息时间来计算误工费。例如,医生根据伤者的恢复情况,开具了3个月的休息假条,那么误工费就按照这3个月来计算。这种计算方式是基于伤者恢复身体机能、达到能够正常工作状态所需要的合理休息时长。 **做了伤残鉴定的情况**:如果因骨折导致残疾,误工费则从伤残鉴定之日起算至伤残等级评定的那一天为止。这是因为在伤残鉴定到定级期间,伤者通常因伤无法正常工作,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 **有固定工作的情况**:误工费就是伤者因误工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伤者每月工资5000元,因伤误工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固定工作的情况**:如果伤者能够提供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就按照该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如果无法提供,就参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例如,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为每月4000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4000×2 = 8000元。 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该解释明确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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