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人重伤有什么处罚规定?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人致其重伤,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受到什么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交通致人重伤具体有哪些处罚规定,是罚款、扣分,还是会涉及刑事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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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致人重伤的处罚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只是单纯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且驾驶人没有以下这些情形,那么通常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要是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然而,如果驾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些情形包括:(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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