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给小三是否属于赠与行为?
我发现配偶给小三转了钱,心里很不好受,也担心自己的财产权益受损。想知道这种转账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赠与,我能不能采取措施把钱要回来,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转账给小三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但这种赠与行为的效力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转账的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小三”,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另一方可以依法要回。因为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是无效的。 然而,如果转账的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明确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那么这种转账行为属于有效的赠与,另一方通常无权干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追回转账款项,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转账行为的存在以及转账资金的性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