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可以叫审讯吗?
我遇到了个行政案件,执法人员说要对我进行审讯。我有点疑惑,印象里审讯好像是在刑事案件里才有的,行政案件里也能用审讯这个说法吗?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行政案件到底能不能叫审讯。
展开


在法律语境中,行政案件一般不使用“审讯”这个词汇。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审讯”的概念。审讯通常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其主要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核实口供等,它带有比较强的刑事司法色彩。 而行政案件处理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在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询问等活动,目的是为了查明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的程序和方式,一般使用“询问”“调查”等表述。例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所以,“审讯”这个词更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行政案件通常使用“询问”等更符合行政程序特点的表述。这样做也是为了区分不同性质的案件和相应的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