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理?


骑行肇事逃逸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我们要明确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骑行肇事逃逸的情形里,主要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即便骑行者不是机动车驾驶人,但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逃逸者也需要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受害者因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辆维修费用等合理损失,逃逸的骑行者都得进行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骑行者的肇事逃逸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就会面临这样的行政处罚。 关于刑事责任,如果骑行肇事逃逸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在骑行的情境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对机动车肇事而言较为少见,但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