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改制合同到期的职工该如何处理?

我们企业正在进行改制,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我不太清楚在企业改制这个特殊情况下,合同到期后企业会怎么处理我们这些职工,是直接解除合同,还是有其他的安排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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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改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进行改制,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时,处理方式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流程。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改制则是指企业在组织形式、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的改革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在企业改制的特殊情况下,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继续存在,并且有继续用工的需求,那么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原合同到期后,续签新的劳动合同。这时候,双方需要就新合同的条款,如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进行重新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提出续签,并且提供的条件不低于原合同,而职工拒绝续签,那么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如果企业降低了条件,导致职工不续签,企业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企业因为改制等原因,不再需要某些岗位或者职工,从而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职工群体,法律也有特殊的保护规定。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在企业改制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企业和职工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劳动合同问题。职工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企业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企业也应当依法行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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