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货车闯红灯致人死亡能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我遇到个事儿挺闹心的,路上有辆大货车闯红灯,结果把人给撞死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去起诉它?我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要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那处罚肯定更重些,心里也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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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闯红灯致人死亡,一般情况下不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而大货车闯红灯致人死亡,通常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也就是说,大货车司机闯红灯往往是违反交通规则,对事故发生的后果存在过失心理,可能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后果,或者预见了却轻信能够避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大货车司机闯红灯的行为是出于故意,比如为了报复社会等恶意目的,主动冲撞人群等,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仅仅是普通的闯红灯致人死亡情况,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更为常见。 相关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涵盖多种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指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以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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