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同骑一辆电动车摔倒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在二人同骑一辆电动车摔倒受伤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的法律概念。在侵权责任领域,一般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谁有过错,谁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如果是骑车人的过错导致摔倒,比如骑车人骑车时速度过快、操作不当、违反交通规则等,那么骑车人通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例如,骑车人闯红灯、逆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根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就需要对同乘人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同乘人也存在过错,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比如同乘人在骑车过程中干扰骑车人的正常操作,或者明知道骑车人不具备安全骑车的条件(如醉酒、没有驾驶技能等)还选择同乘,那么同乘人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过失相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另外,如果摔倒的原因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责任的划分又会不同。如果是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电动车摔倒,那么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其他车辆违规变道导致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违规变道的车辆驾驶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如突然遇到道路塌陷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况,可能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但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在实际处理这类责任划分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责任划分有争议,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进行最终的责任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