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带人被撞属于哪种案件类型?


电动车带人被撞后,具体属于什么案件类型,需要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如果事故仅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比如电动车外壳损坏、其他物品轻微受损等,各方对于事故的责任划分也没有太大争议,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在民事侵权里,被撞的一方可以要求撞人的一方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撞人一方存在过错导致他人财产受损,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事故导致有人受伤,但伤情不严重,不构成重伤及以上程度,不过双方对于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存在分歧,这也属于民事案件。受伤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然而,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撞人一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撞人一方是故意撞向电动车,企图伤害他人,那么无论造成的后果是轻伤还是重伤,都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