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能力抚养儿子,抚养费会如何处理?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他最近说自己经济困难,没能力给抚养费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抚养费到底会怎么处理啊?是可以少给还是不给了?我该怎么保障孩子应得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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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有几种解决办法。一是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比如协议减少抚养费金额,或者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比如,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不过要注意,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要是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直接抚养方:就是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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