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造成离婚,哪些取证手段不可取?


在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中,了解哪些取证手段不可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仅可能不被法院采纳,还可能让取证方承担法律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可取的取证手段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取证是绝对不可取的。比如,为了获取出轨证据,对出轨方或第三者进行殴打、威胁等。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其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取证也不合法。有些人为了获取配偶出轨的证据,私自闯入第三者的住宅进行偷拍、偷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再者,安装窃听、偷拍设备在他人私密空间也是不被允许的。例如,在第三者的车内、卧室等私密空间安装窃听、偷拍设备来获取证据。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另外,通过非法软件获取他人手机信息也不可行。比如使用黑客软件破解配偶或第三者的手机密码,查看其聊天记录、短信等。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最后,收买证人作伪证也是不可取的手段。有些人为了让证据更有利,会花钱收买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在搜集出轨证据时,一定要采用合法、合规的手段,这样才能确保证据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