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致人轻微伤会怎么处罚?


在法律上,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致人轻微伤的处罚问题,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刑事处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致人轻微伤并不在这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所以未满16周岁的人致人轻微伤,通常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从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对于未满16周岁致人轻微伤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罚款等治安处罚,但一般不会执行拘留。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未满16周岁致人轻微伤,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受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