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如果不领会作废吗?

我之前失业了,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一直没去领。最近听说失业金不领可能会作废,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失业金如果不领会怎样呢?会不会真的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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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领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业金如果不领一般不会作废。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待遇。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失业人员就有权利领取失业金。 而且,失业金的领取是有一定期限规定的。根据该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这意味着,即使这次失业时没领失业金,下次符合条件时还可以接着计算期限领取。也就是说,失业金不会因为这次不领就直接作废。不过,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所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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