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已抵扣的情况下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是怎样的?
我作为购买方,之前取得的发票已经抵扣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走流程,怕操作错误影响后续处理。想了解下购买方已抵扣时,红字信息表的完整开具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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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购买方已抵扣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概念。红字信息表是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使用的一种表格,它就像是一个申请单,有了它才能合法地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之前的蓝字发票。而购买方已抵扣意味着购买方已经将这张发票用于了进项税额的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已抵扣时,开具红字信息表的流程如下: 首先,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时,购买方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这是因为已经完成了抵扣,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填开的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比如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等内容。 然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会自动校验。只要上传的信息符合要求,系统就会通过校验,并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同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接下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在开具时,要按照《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减。 最后,购买方需要根据《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要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这样整个流程就完成了,确保了财务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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