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需要客户提供吗?
我在和客户有业务往来开发票后,现在要开红字发票。我不知道红字发票信息表该由谁来提供,是我这边提供,还是需要客户提 供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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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是否需要客户提供,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发票是对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进行冲销的一种发票,而红字发票信息表则是开具红字发票的必要前置文件,它包含了要冲销发票的关键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税务系统通过这个信息表来核实和监控红字发票的开具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方虽然没有认证,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这种情况下,由购买方也就是客户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购买方没有认证,并且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给了销售方,那么就由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综上所述,红字发票信息表不一定需要客户提供,要根据发票是否认证以及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退回等具体情形来确定由哪一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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